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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须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6-27 | 阅读次数:

1、办理时间:每周二、周五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建档时由女方本人持教工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怀孕B超单,前来中心医院二楼妇科进行办理。

3、需孕妇本人亲自来领取,其他人不可代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