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核离退休职工2012年门诊医疗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2-12-14 | 阅读次数:
校医院定于2012年12月19日一12月28日(共8天,双休除外)审核离退休职工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
我校离退休职工2011年11月一2012年11月期间的医疗费。
二、审核办法
校内离退休职工以各校区离退休办公室为单位,校外场、所以场站管理中心为单位,院管所以学院为单位按指定时间统一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审核时间 |
上 午 |
下 午 |
12月19日 |
西林校区 |
水科所校区 |
12月20日 |
农科院校区 |
农科院校区 |
12月21日 |
农科院校区 |
果树所离退休小组 |
12月24日 |
林科院校区、植物所校区 |
西农校区 |
12月25日 |
西农校区 |
西农校区 |
12月26日 |
场站管理中心 |
场站管理中心 |
12月27日 |
场站管理中心 |
蚕桑所退休小组 |
12月28日 |
水保所校区 |
机动 |
三、审核程序
1.各校区离退休处办公室按照审核要求(后附)先对报销人员医疗费票据进行初审、签字、登记,并按“离退休职工2012年报销医疗费登记审核表”要求填写一式两份。
2.凡在外地居住期间就医的离退休职工,医疗费审核时各校区提供本人申请及备案材料。
3.凡经各校区初审合格后,经校医院公费医疗审核小组审签,到校财务处北校区报账点履行报账手续。
四、审核地点
北校区医院二楼会议室
五、报销地点
校财务处北校区报账点(北校区3号教学楼一层)
附件:1.审 核 要 求.doc
2.2012年医疗费报销登记审核表.doc
校医院 离退休处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