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10-11 | 阅读次数:
为了方便职工家属及人事代理职工就医,经校医院申请,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批准,2014年6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成为杨凌示范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点医院。凡参加杨凌示范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杨陵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杨陵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9月起,在校医院就诊,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特此通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
2014年9月28日
为了方便职工家属及人事代理职工就医,经校医院申请,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批准,2014年6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成为杨凌示范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点医院。凡参加杨凌示范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杨陵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杨陵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9月起,在校医院就诊,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特此通知。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