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院关于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告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3-31 | 阅读次数:
全校师生:
根据《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陕价服发〔2016〕143号)精神,自2017年4月1日零时起,陕西省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统一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
根据学校“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师生至上”的宗旨,经请示相关部门和领导,我院从2017年4月1日零时起开始执行医改实施方案,同时对广大师生实施相应的优惠减免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医院按一级综合医院新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统一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实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价销售。
二、按《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规定,挂号费并入诊查费,普通门诊诊查费为一级医院5元/人次,主任医师门诊诊查费9.5元/人次,副主任医师7.5元/人次,急诊诊查费7.5元/人次。为减免师生诊查费,校医院挂号费、门急诊诊查费收费仍按原标准门诊1.5元/人次,急诊2.0元/人次执行。
请广大师生相互转告!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