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报销2018届毕业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的通知
各毕业参保大学生: 为了方便2018届毕业生报销医疗费用,按照《杨凌示范区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校医院医保办将在6月4日-6月15日(含周末)集中报销2017-2018年度参保毕业大学生普通门诊非实时结算的医疗费用。现就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标准
按照杨凌示范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二、普通门诊医疗费发生时间: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15日
三、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范围
1.2017-2018年寒假期间在二级以下医保定点医院(不含二级)所产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
2.符合普通门诊转诊条件并经校医院医生转诊至杨凌示范区医院所产生普通门诊医疗费。
四、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材料
1.寒假期间异地普通门诊:发票(按时间顺序排列)、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门诊费用清单、医院等级证明、医保定点证明、医保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与校园卡绑定),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学号、发票张数和总金额。
2.杨凌示范区医院普通门诊:校医院开具的普通门诊转诊证明、发票(按时间顺序排列)、诊断证明、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医保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与校园卡绑定),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学号、发票张数和总金额。
3.2018年1月13日-2018年6月15日期间,因校医院医保网络故障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排列)、医保卡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中国银行卡复印件(与校园卡绑定),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姓名、学号、发票张数和总金额。
五、普通门诊材料报送时间
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15日(含周末)。
早上:8:00-11:00。下午:14:30-17:30。 本次报销仅限2018届毕业大学生,其他学生的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校医院医保办(水保所对面) 联系电话:029-87092879
校医院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