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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百日行动”自查工作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12-09 | 阅读次数:

各临床、医技科室:

按照省医保局及杨凌示范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科室高度重视,全面、深入开展自查。

一、时间

科室层面:即日起至12月17日。12月17日17:00前将科室自查表(附件)电子版发医保办。

二、自查材料时间节点及内容

1.自查材料时间节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自查内容:

A.无证(无资质、无编码)行医;

B.冒名就医、购药、检查;

C.虚构检查、检验(与病历、报告单、检测方法、材料进销存等印证资料不符);

D.开具和性别、年龄的限定条件不相符的药品、检查、检验、操作;

E.不合理诊疗:检查、用药、治疗;

F.串换服务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

G.药品、耗材进销存账目严重不符;

H.低标准住院、体检式住院。


附件:科室自查表(总表、明细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 

2024年12月9日   


  附件:科室自查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