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百日行动”自查工作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12-09 | 阅读次数:
各临床、医技科室:
按照省医保局及杨凌示范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科室高度重视,全面、深入开展自查。
一、时间
科室层面:即日起至12月17日。12月17日17:00前将科室自查表(附件)电子版发医保办。
二、自查材料时间节点及内容
1.自查材料时间节点: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2.自查内容:
A.无证(无资质、无编码)行医;
B.冒名就医、购药、检查;
C.虚构检查、检验(与病历、报告单、检测方法、材料进销存等印证资料不符);
D.开具和性别、年龄的限定条件不相符的药品、检查、检验、操作;
E.不合理诊疗:检查、用药、治疗;
F.串换服务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
G.药品、耗材进销存账目严重不符;
H.低标准住院、体检式住院。
附件:科室自查表(总表、明细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