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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大学生医保结算指南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11-12 | 阅读次数:

一、2026年新参保并符合连续参保要求

凡2025年度在生源地、户籍地或学籍地(非本校)已参保,且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学生,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报销金额与2026年度共享最高支付限额。

二、2026年已参保但不符合连续参保要求

凡2025年度在生源地、户籍地或学籍地都未参保(断保),且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6年度大学生医保的学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设置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均不能报销。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不同情况下医保结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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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参保成功前,符合上表结算条件的学生,准备相关材料按随后普通门诊现金报销通知要求提交材料报销。

特别提示:在统一支付平台交过医保费用的但尚未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的同学会导致参保失败,请及时关注学院群里发的医保反馈通知,确认是否“参保成功”,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参保状态!


 


学生参保成功后(参保状态显示“已正常参保”),在杨凌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普通门诊即可直接结算享受报销;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住院即可直接结算享受报销(省外住院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直接结算享受报销);特殊门诊按照《大学生就医指南》要求提交材料报销。

四、在其他地区参加医保的

在其他地区参保的同学,门诊、住院发生的费用,报销政策请联系当地医保中心咨询。

联系电话:029-87092879

 

                                   校医院医保办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