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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学生医保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10-22 | 阅读次数:

各参保大学生: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大学生医疗保障体系,切实减轻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优化学生就医流程、提高学生就医体验,结合杨陵区实际,经杨凌示范区、杨陵区两级医保管理部门研究,决定对杨陵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报销范围及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在原有校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将普通门诊医保直接结算范围扩大至杨陵区内所有医保定点医院。

定点医疗机构:杨凌示范区医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杨陵仁和中医医院、杨凌康复医院、杨凌西宝妇儿医院、杨陵祥和精神病医院、杨陵惠仁医院、杨凌朝阳医院、杨陵高新医院。

大学生可在上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主选择就诊并直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二、报销流程

持卡就医:参保大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纳入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即时结算:发生的符合政策的普通门诊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直接刷卡(或扫码)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7日起执行,既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重要说明

1.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年度支付限额及其他待遇不变。

大学生在杨陵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70%比例支付,普通门诊每年最高报销限额500元。

2.特殊门诊报销方式仍按原规定执行。

门诊意外伤害、门诊特殊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抢救等,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必须自费结账,向校医院医保办提交报销材料。使用医保结算(包括家庭共济支付)的不再享受特殊门诊报销。

3.2025年10月17日之前发生的普通门诊报销方式、标准按原规定执行。

4.如在医保结算过程中出现报错(非参保原因导致),联系电话:029-87071008。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医院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