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儿童预防接种的相关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4-06 | 阅读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0-6周岁的儿童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
预防接种是控制传染病、保障受种儿童健康采取的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让孩子获得预防接种的机会,是每个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凡是我校教职工的子女或者在本辖区内居住的儿童,家长应在孩子出生后及时到校医院(水保所对面中心医院)预防接种室办理登记、建卡等相关手续,按时为孩子接种。校内职工首次来请携带教工卡,本辖区内暂住居民请提供详细住址。
儿童预防接种证是您孩子很重要的健康资料,家长必须长期保存。儿童在入托、入学、办理出国手续或到其他地方接种时均要查验接种证。
儿童计划免疫接种时间:
每周二、周四上午(法定假除外)
接种咨询电话:87091432
接种疫苗具体见儿童预防接种程序表
校医院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