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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4-26 | 阅读次数:

疫苗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因疫苗本身特性引起的与预防接种目的无关或者意外的反应,与受种者个体差异有关。疫苗对于人体毕竟是异物,在诱导人体免疫系统产生对特定疾病的保护力的同时,由于疫苗的生物学特性和人体的个体差异(如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等),有少数人接种后可能会发生不良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

一、一般反应

指在免疫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一般反应又分为全身反应和局部反应。①全身反应包括发热、头晕、头痛、乏力、全身不适等症状,一般持续1—2天,通常加强观察即可。当出现单纯发热低于38.5℃,可采用物理方法降温,多喝水,多休息,注意保暖;如发热高于38.5℃、伴有其他全身症状、异常哭闹等情况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②局部反应表现为接种局部出现红肿伴疼痛,红肿范围通常不大,一般24—48小时逐步消退。若红肿和硬结直径小于15㎜,一般不需特殊处理;红肿和硬结直径15-30㎜,可用干净毛巾先冷敷,待红肿消退或局限后仍有硬结时可改为热敷,每日数次,每次10-15分钟左右;红肿和硬结直径≥30㎜,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不过,要提醒家长的是接种卡介苗出现的局部红肿,不能热敷。

二、异常反应

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可由疫苗本身固有特性和受种者个体因素所引起,其发生率极低。常见的异常反应有过敏性皮疹、血管性水肿、卡介苗淋巴结炎,甚至极其罕见的过敏性休克等。当发生异常反应时,需到正规的医院进行处置,绝大多数异常反应经过治疗后不会遗留永久性损害。